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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外逃贪污犯反被定罪?这听起来有些离谱,但确实刚发生的真事儿!据说两位参与国家抓捕贪官行动的中国公民,在遣返居住在美国的中国贪官时,遭美国“从中作梗”,美国当起了中国贪污犯的“保护伞”。问其缘由,美国却说是制止中国控制他国境内的居民。这真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真宽!按理说抓捕逃犯,天经地义,美国为何多管闲事?它能从中获取什么好处呢?接着往下看,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反腐神剧”《人民的名义》吧,在这部剧中,各个人物形象被塑造的栩栩如生,尤其是丁义珍这位贪官形象,深入人心。其中一个片段就是执法机关准备将丁义珍绳之以法时,这位混迹官场的贪官来个金蝉脱壳,连夜坐上飞往美国的飞机,最终执法人员已错失先机,行动失败。不了解情况的网友可能会好奇:贪官跑到美国,就不能将其捉拿归案了吗?难道不能联合美国警方来个“瓮中捉鳖”吗?其实啊!这种想法过于简单了,在《人民的名义》中,执法人员没有继续进行抓捕活动,并不是就放过丁义珍了,而是束手无策。这事情的背后涉及到一个真实的大环境,我国和美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那什么是“引渡条约”呢?
不了解情况的网友,可能不明白这其中的牵扯关系,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如果我们和美国之间有“引渡条约”,那么美国就需要根据条约规定把在跑到美国境内的丁义珍交引渡到中国,交由中国处置,这是国际法赋予美国必须执行的强制性义务,是不容拒绝的。但是相反,如果没有“引渡条约”,这完全就是中国自己的事情,即使中国的贪官在美国街道上招摇过市,那么美国官方也可以不去干涉他人的自由。说到底完全是美国想帮忙就帮忙,不想帮忙就不帮忙的事情,不受任何法律条约的约束。
而现实中的真实情况是,我们和美国没有这种“引渡条约”,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成了中国贪官的“避难所”。电视剧中的场景也是对真实事件的折射,广东贪财4亿的余震东,将银行当成自家“提款机”的许超凡,搅乱温州官场的杨秀珠,这些贪官一摊上事儿,第一反应都是卷着钱去美国。据相关媒体报道,我国为了抓捕犯罪逃犯,追回巨额赃款。早在2014年就开展“猎狐行动”,距今不到1年来,就已经从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抓捕超过6000名的外套犯,并且追回价值100多亿的赃款。
在我国的强有力打击下,许多在逃“红通犯”(受国际通报抓捕人员)走投无路,选择回国自首。我们国家在展开行动,严格遵守别国的法律法规,从未有过任何冒犯。因此这一行动也受到很多国家的尊重和支持。但是老美却总能整出一些幺蛾子,他们对外声称中国的“猎狐行动”是为了“对世界各地的中国人进行控制”,之前就以一些什么“跨国压制”等乱七八糟的理由,起诉了中国数十位中国执法人员,如今又“换汤不换药”对两位中国公民“定罪”。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的起因经过,大家就明白了。
这两位中国公民是参与中国猎狐行动的成员,他们追踪一名滥用公款、非法敛财的中国贪官,这个贪官十几年前因为担心受到法律制裁而潜逃到美国。可谁知在猎狐行动成员正常劝服跟踪过程中,美方就突然扣了一顶“帽子”,指控他们“恐吓跟踪”、“骚扰”美国公民和居民,直接扣上“跟踪串谋”的罪名。这真是唱歌不看曲本,离大谱了!
按理来说,打击犯罪,跨过追逃追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虽不是强制性义务,但是美国本着合作精神,也有义务配合调查。结果老美二话不说,直接给中国特别行动成员定罪?这又是什么个说法呢?当然美国不讲道理的事情多了去了。只是话说回来为什么美国要当这些贪官的“保护伞”呢?“引渡条约”虽然是一层原因,但是还有其他渊源。首先,众所周知,美国作为资本主义国家,一直标榜崇尚自由和权利,凭借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当起了所谓的“国际警察”。对作为快速发展的中国一直不友好,把我们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中国的贪官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了国家和人民的“对立面”,美国为了打击中国,自然是愿意给这类人提供庇护之所。其次,还有一层原因,那就是关乎美国某些经济问题。有网友就问了,为什么将中国的贪官绳之以法就对美国经济造成影响了呢?
据相关网友介绍,中国的贪官大多是携巨资出逃,回国无望后,自然会选择在美国境内置办地产车产。据说其中美国某一地区的社区,就曾因为环境好地势好,“招引”了一些跑到美国避难的中国贪污犯,他们大肆购买房产导致附近房价飙升,进而将贪污的资金转换成美国的商品和资产。美国不光汇集了中国的贪官,还汇集了其他国家的贪官逃犯。据相关数据显示,来自非洲的上万亿赃款很多都流进了美国的口袋。
美国给贪官提供优越的环境,贪官帮美国“洗钱”。看到这想必大家也都明白为什么美国成为了中国贪官的“天堂”了。对美国的这种做法,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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