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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苏昆住建罚决﹝2023﹞4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金源置业有限公司肢解发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款26.045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昆山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丁黎明,住所:玉山镇北门路757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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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21 16:32:5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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